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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新风口:云集微店发展历程及赴美上市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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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威连

    当前,传统电商领域增长遭遇瓶颈,而社交电商领域则崭露头角,成为新的财富获取热点。去年七月,拼多多以其240亿美元的估值成功登陆纳斯达克,一时间成为了业界最具鼓舞人心的典范。
    然而,从时间的角度来考量,拼多多并非社交电商领域的开创者;实际上,在其2015年年底正式上线之前,一个名叫“云集微店”的电商平台已经开始了它的运营,并且已经运营了四个月之久。
    作为社交电商领域的资深从业者,云集微店尽管近几年的业绩与拼多多相比略显暗淡,但其综合实力依然不容忽视。自2015年5月正式上线以来,仅用了短短两年多的时间,至2017年全年交易额便成功跨越了100亿元的大关。
    3月22日,云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了上市申请文件,寻求在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标识为“YJ”。近期,该公司对招股书进行了更新,透露了将于5月3日正式在纳斯达克挂牌的消息。随着这一消息的公布,美国股市将迎来又一匹“拼多多”式的黑马。
    对于云集来说,尽管它即将步入“上市”的行列,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安于现状。它不仅面临着与拼多多相似的假冒伪劣商品、盈利困难等问题,还存在着一个更为严重的缺陷:涉嫌从事传销活动……
    S2B2C模式下的“帮你赚钱”逻辑
    2015年,云集公司成立,依托“云集微店”这一平台,为众多微商卖家供应了美妆、母婴、健康食品等丰富货源。公司采用性价比高和精选SKU的策略,吸引了大量用户,并成功实现了客户获取与交易的全过程。
    在招股说明书中,云集公司宣称其推出了一种独特的经营模式,该模式通过实行付费会员制度,向用户供应高品质的商品,同时激发用户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对商品进行推广。这种模式,即所谓的“S2B2C”模式。

    阿里巴巴执行副总裁曾鸣首次提出了S2B2C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思想在于:由规模庞大的供应商S,协助众多的小型商家B,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C,同时S与B共同为C提供服务,供应链和工厂直接面向消费者。
    概括而言,云集微店汇集了商品、仓储物流、客户服务、信息技术系统等多项资源,并向店主提供这些服务,借助产业链的力量,店主能够将经营成本降至最低,几乎为零。店主只需轻点操作,就能将商品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从而吸引客流并促成交易。
    然而,要想成为新店主,还需跨越一定的门槛。在云集平台初创阶段,只需缴纳365元年度服务费,便有资格成为店主。店主有权邀请他人加入,若邀请的新店主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即可晋升为“导师”,进而组建团队。当团队规模达到特定要求,还可申请成为“合伙人”。
    365元的服务费用并非悉数归入平台囊中,其中一部分将作为培训费用,分发给新店主所属团队的指导老师和合作伙伴。此外,每当新店主加入,其推荐人还将获得30枚“云币”,这些云币可以在云集微店中用于消费,且1枚云币的价值等同于1元人民币。

    云集的策略在于向消费者让渡利益,尽管在整条产业链中,它仅获取微薄份额,却依然保有一定的盈利空间。借助社交零售的价值链条,云集能够显著减少传统渠道的成本。
    依托于“助你盈利”的原理,该平台一经问世便迅速扩散,成立短短一年便汇聚了三十余万名店主;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其年度销售额已逼近三百亿元。
    微商创新or传销变种
    采用S2B2C的经营模式,云集一方面从中获益于社交平台的流量变现,另一方面通过分销渠道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招募商家,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广泛传播,迅速吸引了大量用户。
    然而,众多行业专家指出,云集微店实际上是以社交电商为幌子,实际上却在从事网络传销的活动。
    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任何个人或机构若通过招募他人,强制其缴纳费用或以购买商品等手段变相缴费,以获取加入或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均被视为传销活动。
    那么,像云集这种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呢?
    实际上,辨别的方式并不复杂,关键在于观察其是否涉及缴纳或以其他方式收取入门费用;是否设有等级,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招募下线;以及是否依据下线的收益,上线通过下线人数或销售成果直接或间接提取佣金或返利。
    我们回过头再看云集的“拉人头”模式。
    支付365元的服务费用即可获得店主资格,这本质上等同于一种隐形加盟费;再者,云集平台在拓展下线方面表现突出,从店主到导师,再到合伙人,以及公司本身,共设有四个等级;此外,新成员所缴纳的365元服务费中,导师能获得170元,合伙人则可分得70元,这构成了典型的下线收益模式。
    也就是说,云集微店通过收取“入门费用”“招募下线”以及“团队提成”等手段,已构成对《禁止传销条例》的严重违反。

    关于云集微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5月,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云集颁布了行政处罚文件,明确指出该公司在招募微店店主的过程中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因此作出了95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后,云集的官方订阅号和服务号均被微信平台永久封禁。
    肖尚略,作为云集的创始人兼CEO,对于涉嫌传销而受到的处罚作出回应,他指出,创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失误,这是创新必须承担的代价。此外,他还强调,958万元是他们在社交电商领域所缴纳的学费。
    一旦被贴上传销的标签,公众心中便难以抹去这一印象,尽管云集公司不断试图与之划清界限,但其微商的基因似乎让其难以彻底摆脱污名。
    958万的学费学到啥?
    为了满足上市业务在合规方面的需求,尽可能摆脱传销的负面影响,云集对App的推广策略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018年10月,肖尚略通过一封内部信对外公布,云集公司正着手进行从社交电商模式向会员电商模式的转变。他进一步指出,会员电商模式将成为社交电商领域的发展趋势和主流方向。

    云集微店创始人、CEO肖尚略
    尽管外界可能觉得云集即便披上了会员电商的“外衣”,但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依旧源自社交领域,这显然使其与社交电商难以割裂,而且仍然存在涉嫌传销的风险。
    那么,在958万天价罚款之后云集又做了哪些调整呢?
    新成员需支付365元成为会员,但这一费用将升级为购买价值398元的开店“礼包”。此部分款项将不再以现金形式提取,而是转换为“云币”,并可用于在站内购买其他商品。
    接着,邀请的新店主只要招募满100人,就能晋升为主管。当团队规模扩充至1000人,且培养了30位主管后,就有资格申请成为更高层次的经理职位。从那时起,每成功招募一位新店主,主管可从398元的平台服务费中分得150元,而经理则能获得60元。

    调整后的云集“层级”
    除拉新提成之外,主管还能享有团队销售利润的十五个百分点,而经理则能分得团队销售利润的五个百分点。主管和经理需与云集微店签订兼职劳动合同,相关培训费和服务费将由云集微店统一支付。
    显而易见,经过调整,云集平台中“拉人头”和“发展层级”的运作方式依然存在,但层级数量有所降低;此外,在利益分配方面,云集在向品牌商收取佣金后,会将这些佣金统一分配给销售商品的店主,以此作为风险控制的手段。
    云集所面临的问题在于,经理的薪酬依旧源自于下属即主管与店主所缴纳的费用,而主管的薪酬亦然。尽管App的推广方式已有所调整,但会员费用的分配方式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对其涉嫌传销的质疑依旧持续不断。
    总结
    短短四年便迅速启动了首次公开募股,云集几乎可以说是完美复制了拼多多的成功故事,但不幸的是,由于“传销污点”这一负面影响,它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注定会面临诸多挑战。
    目前观察,经历变革的云集正游走于法律模糊区域,尽管尚无法明确其是否属于传销,但其微商的固有属性无疑将导致其面临难以预料的监管挑战。这一情况,在云集的招股说明书中也反映了公司对未来的顾虑。
    在众说纷纭之际,云集依旧未曾放缓前进的步伐,目前它与纳斯达克的上市仅有一线之隔,然而,深陷传销风波的云集,能否赢得美国市场的青睐,这仍需时间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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