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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及主要成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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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8 21: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11月26日第六次会员大会)

    尊敬的会员: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所有成员考虑。

    一、主要工作成果

    安徽省建设法治协会成立于1995年,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包括: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调查研究、业务交流和培训等。秘书处现有专职人员6人,下设综合部、培训部、会员服务部3个工作部门。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个人会员主要由全省住房建设系统各单位领导、法制机构、执法部门负责人以及一些热衷于住房建设法治研究的人士组成。单位会员主要由全省住房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组成。该协会迄今已经历五届(27年)。

    自2016年换届第五届理事会以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和全省住建厅委员的关心支持下,特别是在兼任协会党建指导员的部门二级巡视员张其兵任职期间,协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协会活动得到人民网、中国建设报、安徽电视台、江淮法治、市场之星、凤凰网等媒体报道或转载。六年来,协会在创新发展、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8年,协会荣获省民政厅颁发的“5A”级社会组织称号。 2019年至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连续授予协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李家栋秘书长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城乡建设体系后学雷锋模式》等称号。 2020年,李小刚会长、李家栋秘书长同时被省司法厅聘为“安徽省行政立法顾问”。 2022年7月,协会被授予“省级社会组织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同时,李晓刚董事长还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目前,省建筑法制协会已成为全省住建系统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和热衷于住建行业法律研究的人士的“故乡”。协会服务全省住房建筑业的综合能力和领先优势逐步增强。

    2、如何开展工作

    根据协会印发的《第五届理事会工作计划(2017-2021年)》,我们紧紧围绕法制政府建设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中心工作,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方式, ,突出重点,抓好各项服务和任务的落实。

    1、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为加强日常管理,秘书处先后制定了《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协会印章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对专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作为续聘和奖励的依据,形成会议科学化的良好态势。自2015年3月起,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协会所有财务收支均纳入部门财务中心统一监管。多轮检查和财务审计报告均指出,省建设法制协会的财务管理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纪律和部门财务中心的相关要求,继续严格规范财务收支。努力成为主管部门放心、会员信赖的部门管理的省级社会组织。

    2、转变观念,奠定基础。协会要想发展,就不能有等待、依靠、想要的想法。要结合新时代国家对社会组织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努力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换届以来,第五届理事会积极研究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研究协会的发展方向和服务目标,进一步挖潜、拓宽渠道、寻找动力。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不断充实队伍。目前秘书处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为业务发展储备了人才。

    3、汇聚智慧,谋求发展。协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始终坚持开会原则。通过召开年度理事会会议、专家座谈会、通讯员座谈会、“会员主题沙龙”等方式,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集思广益,谋求协会的共同发展。发放意见调查问卷数千份,开展交流讨论100余场,吸纳100余名会员智慧和建议。

    4、练内功,树品牌。根据协会2017年发布的《五年发展规划》,我们注重品牌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准备,2018年4月9日,协会正式获得“5A”称号。上述成绩的取得,既是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张其兵党建指导员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领导关心支持的成果。各级和全省住房和建设系统的所有成员。未来,我们将按照“5A”级社会组织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努力将省建设法制协会建设成为住房建筑行业具有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的省级社会组织。

    三、服务创新举措

   


    1、抓好党的建设,促发展。省协高度重视各项党建任务的落实,始终按要求完成各项党建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二是积极组织协会党员参加“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史主题教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意识”。三是不忘社会责任。2018年至2021年,协会组织会员在六安市金寨县水竹坪实验学校开展公益教育活动,以及裕安区苏布镇凌波村、青山乡维安村共计价值近3万元的现金和课外书。捐款2万元 2020年疫情期间,协会不仅带头向省红十字会捐款1万元,还积极鼓励会员踊跃捐款,协会秘书处及会员单位累计捐款8.5万元。同年3月2日,省政府工委刊发的《安徽省政府党建》信息专栏特别赞扬了协会组织的“2019年安徽省政府党建工作”。抗疫活动。

    2、建立专家,优化服务。为进一步发挥省协会的“智库”和“顾问”作用,2017年协会成立了由近70名来自政府、院校、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具有法治经验的领导和学者组成的专家团队等,并邀请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钟亚平同志担任专家组组长,全面指导协会专家库的管理和服务。为帮助基层执法单位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为基层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协会先后组织协会专家库成员赴相关市(县、区)住房建设系统单位,以调研研讨、培训交流、项目服务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2017年11月26日,在协会在蒙城县举办的“物业服务与执法管理”专题培训会上,协会专家、省司法厅厅长黄显红受邀做专题培训。演讲。此次培训也为提高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帮助。 2019年3月7日,协会选派5名专家赴亳州市城管局,对该局起草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进行专题论证。这为后来《条例》报省人大批准奠定了基础。五年来,协会通过日常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各执法单位和会员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办案、依法经营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取得了一定成效。总数近500例。

    为了提供更贴近实际需求的服务,协会通过签订《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的创新方式,为相关单位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我们先后与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六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铜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支队、淮南市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支队等单位合作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岳西县城管局、萧县城管局等单位签订服务协议,集中协会有效资源,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同时,协会还在与省级部门对接、出境考察、培训学习等方面对协议单位给予优先安排和费用减免等优惠措施。

    3、开展服务成效明显。为抢占国家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和鼓励政策,协会主动出击,积极争取。先后承担并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评价及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研究”、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体系法治化“八五”规划》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体系十年规划》。 “第四个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重大项目。同时,协会还承担了《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和《苏州市初步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2019年7月、2021年10月,协会先后完成了《安徽省城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标准宣贯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司下达的《桥梁、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标准》和《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规定》和新法培训任务。特别是2021年12月,协会受界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承担了市专项财政资金近30万元组织的“城市管理工作专题培训”项目。此举也开创了我省首个城管执法业务培训。新的服务模式。五年来,协会已完成和正在跟进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金额近100万元,有效发挥了服务业效应。

    2022年5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书记批示精神,在省住建厅法规处指导下协会承担省级重大项目“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服务工作(一决定、一办法、一规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协会成立了专门服务小组,制定了服务计划,细化了工作流程,选派了人员进行跟进和保障。专班在省法规厅指导下,组织专家有序开展草案起草、研究论证工作。在最高效的工作状态下,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2022年7月29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有关规定》的规定》(省政府令第312号)已经省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即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日,《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11月18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试行2023年1月1日,该项目的承接不仅考验了协会的服务保障能力,也是协会在服务业法制化建设和参与的实践成果在主要行业立法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提高协会在政府采购服务方面的项目招投标、服务对接、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能力,承接住房建设单位的政府采购服务。各市(县、区)系统。做好准备。

    4.法治宣传载体健全。在各单位和记者的支持下,协会内部简报《建筑与法律》五年内已出版发行近2万份,覆盖住建部、住建系统法制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省住房建设系统各级单位。及时为会员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提供最新的监管政策信息、案例指导和经验交流。特别是去年协会组织主办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得到了住建部城市管理监察局的高度认可和赞赏——农村发展。与此同时,吉林、陕西、贵州、福建、广东等省住建部门相关领导在安徽考察时对协会此举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做好住房建设系统法律资料编修工作的基础上,协会每年还组织修订《建筑法律法规汇编》,五年出版2万余册,更好服务基层执法实际需要。为充分体现会员待遇,自2018年起,协会每年为会员免费赠送一套,累计减费近5万元。此外,协会每年在法规司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省内、合肥市“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等法制主题宣传活动。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协会“今日头条”、“公众号”等媒体,不断加大法制教育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提高普法服务质量,2019年,协会在省人大法工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邀请并组织了部分立法、燃气管理专家主编《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一书2年。 ,也于2021年8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为丰富普法活动形式,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厅工会(文明办)指导下,首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协会主办的2021年11月“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大赛”在合肥市成功举办。来自全省各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的32支代表队近100名选手参加了决赛。此次活动得到了全省住建系统执法单位的广泛关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热烈响应。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意味着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有了一个互相学习、交流、展现自我的舞台。也将进一步激发基层执法人员学习超越的斗志和争当标兵的意识。 。这也是协会服务业法治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

    5、培训活动创新、组织严密。协会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打造有特色、高质量的培训。多层次、有特色地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2018年以来,培训活动增加了“队伍建设”、“党史教育”等内容。这项创新很受欢迎。五年来,协会共举办各类法治主题培训班104期,参加人数近3万人次。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显着提升,执法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18年2月9日,部委法规司在《中国建设报》第三版开设的“建设与法律”栏目以““四有”增强法制建设凝聚力”为题,全面报告了协会的这一创新举措。 。 2019年10月,安徽省常委会出版的《江淮法治》(2019年第19期,国内统一刊号CN34-1208/D,第51页)“法治时空”专栏人大代表回顾了协会近年来的工作成就,并充分展示了创新举措。

    协会在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培训的同时,还重点为系统内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 2018年至2019年,协会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织举办了三期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学用专题培训。全系统近20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2019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史迪云在第三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指出,“省建设法制协会组织开展了举办全省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班,充分展示省建法制建设希望省建建法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这种培育品牌、特色,更好服务全国。为全省住房建设体系法制化建设贡献力量。”

    6、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协会高度重视学习外部经验、扩大交流。 2017年8月、2020年12月,协会组织部分会员赴贵州、福建等地开展考察学习活动。提供交流机会,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在住房建设领域普法、执法、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为了拓展办会思路,根据工作需要,协会分别加入了中国房地产协会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积极为服务会员寻求更多资源。

    协会走向世界的同时,也欢迎远方的朋友。 2019年3月,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法治协会,同年11月,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法治协会代表团来访来安徽考察交流。期间,双方就协会的工作及服务能力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沟通、讨论。两省协会领导希望今后与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有更多的接触和互动,为各省会员企业在经营管理、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等方面提供更多服务。

    关于第六届理事会工作安排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协会服务工作还有很大拓展空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遵循新时代各项法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运用省住建厅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政府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和《普法八五规划》以“1123”为工作总纲(第一核心,以党为纲)以住房建设为主导核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围绕住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创新服务方式。二是搭建两个平台,打造行业纠纷调解两个服务平台。和全流程工程法律咨询,树立“服务、共享、发展”三大理念),在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持党建领导,不断开创新局面。

    2021年5月,经经济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党委批准,协会职能党支部正式成立。一开始,支部就积极开展相关党建活动。协会支部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行业作出贡献。组织支部党员赴红色革命地区开展党性教育,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2022年7月,协会荣获“省级社会组织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我们将以此荣誉为契机,继续努力,继续做好支部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创建省级社会组织职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争创创新活动。

    2、聚焦法治,提供各项服务保障。

    积极推动住房建设领域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通过组织培训、研讨会、专题交流等方式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协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服务基层依法行政工作,为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理念提供服务,自觉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来贯彻落实出去工作。继续举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文件精神,新协会将及时关注省政府采购服务需求。行业各单位深度挖掘潜力,积极拓展承接和服务事项范围。 ,为协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3、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协会将紧紧围绕住房建筑行业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服务特色,进一步协调协会各方资源。协会将结合房屋建筑业发展实际,适时成立“房屋建筑业纠纷调解法律工作委员会”和“全流程工程”。 “咨询法律工作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通过搭建优质服务平台,为行业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专业、周到、贴心的服务。

    4、定位准协会职能,转变发展理念。

    该协会将遵守“服务,共享和发展”的工作理念,并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活动。首先是服务。为了关注住房和建筑行业中各个级别的主管当局的实际需求,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方法并创建更实用的服务项目。第二个是共享,建立资源共享,成就共享和收入共享的概念,形成了双赢的情况,在该情况下,成员和协会共同发展,发展和增益。第三个是通过开展特殊的沙龙,主题展览,郊游检查,学习和交流以及其他活动来开发发展,以推动成员不断提高其发展势头。

    亲爱的成员,现任理事会的任期已经到期,2017年制定的第五个理事会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基本上已经实现。今天,协会欢迎一群新成员。新成员的增加使协会的会员基础更广泛,其结构更加多样化。在这里,代表省建筑法律协会,我要感谢所有新老成员,并衷心感谢您对省建筑法律协会的信任和期望。

    如果道路漫长而充满障碍,它将很快出现。如果您继续步行,您将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2021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安武省委员会总部和安河省人民政府的总办公室发表了“关于更好地扮演行业协会和商会在建设中的角色的意见“三个地方和一个地区”和“双重招聘和双重吸引力”。协会。对每个人的期望和希望。

    过去的一切,皆为序章。艰苦的工作支持梦想和斗争使未来成为可能。我希望该协会的新理事会将受到中国共产党第20大会的精神的指导,在省民事事务部和省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部的指导下,以及在该省住房和建筑系统以及所有成员的各个层面的领导者的普遍关注和支持下。不断扩大服务措施,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并为成员提供更多,更好,更高质量的服务产品和服务。继续为在该省住房和建筑体系的法律政府建设以及住房和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新的和更大的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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