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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发布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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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利部发布通告,将实施2023年度水利工程监理机构资格认证活动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要求,水利部宣布启动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事宜。现将相关内容通告。

    一、资质认定范围

    水利工程建造监理,水土保持工程建造监理,以及机电和金属构件设备制造监理这三个领域的初次和级别提升资质申请,由于生态环境部负责推动的工程环境监理试点项目已经完成,水利建造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将会有变动,暂时不再接受和核准水利建造环境保护监理领域的资质申请(初次申请)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详细资料,包括个人姓名与身份证件编号,还有其专业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再有就是个人参保的相关记录凭证。

   


    过去三年负责的水利项目监理协议文本,还有竣工工程接收方的评定反馈内容。

    (二)有关说明

    为了改进公共管理服务,增强公共管理服务作用,从便利行政关联人立场出发,恰当调整申请文件,并对申请文件进行说明和清晰指示。

    第三份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指能够确认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的文书,或者任何可以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资料;不再需要提交“技术负责人任职的文件”。

    第4项材料中,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名单,包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已经合并到第1项材料里,不再单独提供;所说的监理工程师,是指单位申请资质时对应的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水利工程,其中也包括技术负责人;社会保险凭证,是指申请当月往前数三个月,也就是2023年8月到10月或者9月到11月期间,参保并缴费的证明材料。

    第5项材料中,“近三年”期限为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须将工程等级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同递交。

    初次申请相关认证时,应递交第一至第四项文件;若为提升资质级别,则需提交第一至第五项文件,所有申请均须附上符合规定的电子版材料。

    有关人员资质和业绩核实等问题的补充说明,请参考《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监理企业资格认证相关规定的通告》(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19号)。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集中处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证相关申请。申请方需在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期间,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材料的网络递交,无需附带纸质文件;或者,能够前往指定的线下服务点,递交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具体地址见后附信息。

    申请材料交由水利部处理,部门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判定是否接受,一旦同意,会发放确认函件。水利部依据规定时间,包括二十个工作日的许可审查期,四十个工作日的专家评估期,七天公示期,以及若有需要组织听证的二十个工作日,来最终形成许可结论。决定下达后,会在十天内,向相关单位授予等级证书。

    四、其他事项

   


    水利部会在其官方网站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公布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料,包括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详细情况,以及监理工作的过往业绩等核心申报内容,以此进行社会监督。

    申请单位在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申请表》期间,第四部分技术负责人基础信息,以及第五部分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与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情况总览中,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名单将自动从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人员注册数据中提取生成,申请单位需要从这些自动生成的名单里,选择符合资质申请要求的人员进行勾选确认。

    申请单位须对所提交文件的确实性与精确性承担责任,务必保证文件齐全、确实、精确。倘若隐匿某些信息或递交不实内容,水利部将拒绝受理或不予批准许可,同时发出告诫,申请单位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将无法再次申请资质,其不良行为会被载入申请单位的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

    五、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为,上午八点半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

    服务窗口具体位置在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那里是水利部机关东楼的一层,邮政编码是

    (三)监督举报电话:

    水利部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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