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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乃教育根本任务,构建师德长效机制提升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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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乃教育之核心使命。教师的政治觉悟与道德品质对塑造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影响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与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为深刻践行国家领导人关于教师节的讲话精神,主动打造师德培育的持续机制,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依据《教育部关于构建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深入研读并贯彻国家领导人的系列重要讲话,遵循《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努力推动我校教师成为具有坚定信念、高尚品德、深厚学识和仁爱之心的,能获得党和人民认可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秉持价值导向原则,我校教师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将其作为修身养德的根本准则,并积极引领教师群体去培养与践行这些核心价值观。恪守师德优先原则,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和立足点,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提升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塑造教师崇高的道德品质。秉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抓住确立教师核心地位的关键,重视教师的发展需求和追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坚守创新改革的原则,以创新教师乐于接受的工作方式和手段为着力点,遵循新时代师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提升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总体目标

    积极打造一个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共同分担职责,以教师为核心,自觉遵守,多手段并行、全面实施的师德建设长期机制,致力于培育和打造一支道德品质高尚、业务能力高超、结构优化、充满生机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体现教师的中心地位,强调宣传教育、示范带头、实践培养的有机结合,确保政策支持、制度规范、法律制约的紧密衔接,实现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的协同作用,激励教师自尊自爱、自强不息,成为学生敬重和喜爱的道德楷模、学术导师。

    将“四有”标准全面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深入到教学的各个环节,通过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活动不断推动师德建设的深入发展,确立高标准,精准把握关键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关键环节,持续积累经验,开拓创新工作途径,力求取得实际成效,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全力打造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师德建设新篇章。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师德建设的领导体系与运作机制。学校承担起师德建设的主体责任,校领导及党政一把手担任首要责任人。构建起学校党委统一指挥、党政协同管理、学院具体执行、教师自觉自律的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确保全校形成师德建设的整体合力。

    设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并在其下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即师德办,该办公室隶属于宣传部。其主要职能包括在学校党委的指导下,对师德建设任务进行分配,协调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推动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以及处理等全面工作。各学院及研究院设立了基层师德建设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依照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此外,增加对师德建设经费的投入,确保师德建设得到强有力的支持。

    (二)构建师德培育的指引体系。教师培养阶段将师德教育置于核心位置,并持续至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坚定秉持“师德无小事,细节彰显师德”的理念。将师德教育视为打造优秀师资队伍、培养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的关键环节。同时,将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入职青年教职工的培训方案中。全面实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师德教育覆盖每一个角落,引导全体教师坚定信仰,铭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对党的教育事业保持忠诚,毫不动摇地将立德树人为本;培养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崇高的师德规范,坚持职业操守,以身作则、以德施教,成为崇高师德的践行者;帮助教师积累坚实的知识基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磨砺卓越的教学技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和创新的技能;培养教师心怀仁爱,树立关爱学生、敬业奉献的优良师德风范。

    (三)构建师德宣传的推广体系。积极倡导师德宣传的规范化和日常化,使之成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关键环节,将塑造高尚师德师风定位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要素,广泛宣扬优秀教师的典范事迹和师德榜样。我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以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平台,突出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得主”、“师德标兵”和“三育人先进个人”,充分展示教师队伍的精神风采。同时,我们深入挖掘和总结知名教师的事迹,坚持用身边的榜样来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传播正能量,致力于打造一个尊师重道、追求卓越的舆论氛围和校园文化。

    (四)致力于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估体系。制定《兰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规范》,构建兰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档案。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融入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并作为各基层单位考核工作的关键部分。各基层单位需逐步构建并完善职业道德评估机制,将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安排,确保职业道德建设在年初有部署,年中进行检查,年末有总结。考核成绩是教师职称评定、年度绩效评估、岗位聘用、继续教育和评选优秀的重要参考。

    (五)设立师德监督体系。构建并优化师德督导评估体系,持续增强监督审查的强度,致力于解决师德建设领域的关键问题。设立师德状况调查、重大师德问题报告以及师德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在兰州大学设立师德投诉举报机构,隶属于人事部门,搭建“网络师德监督平台”及师德投诉举报信箱,公开投诉举报热线,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迅速捕捉师德资讯的最新进展,迅速矫正不当的倾向与问题,确保投诉必查、查必有果、果必有回应、严重问题必予纠正。

    (六)设立师德培育的推动机制。积极推动师德激励的规范化进程,健全师德表彰与奖励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奖项的重要标准。在相同条件下,对于师德表现优异者,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研究生导师选拔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过程中,将给予优先的考虑。

    (七)需构建师德规范建设的制约体系。设立针对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的惩戒措施,务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发展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师德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那些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及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惩在教育教学领域发表违背党方针政策的言论;严厉查处科研领域中的造假、抄袭、窃取他人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与影响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兼职兼薪行为;严厉打击在招生、考试、学生推荐、研究生推荐等环节的徇私舞弊行为;严厉打击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恶劣行为;对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要敢于坚决查处,一追到底,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在各类涉及高层次人才选拔的活动中,包括考核评估、职位晋升、岗位聘任以及骨干人才的选拔培养,我们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原则。同时,我们设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监管不严、未及时处分、延迟处分或推诿隐瞒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促进教师增强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自我意识。促使众多教师深刻理解他们肩负的庄严且崇高的责任,主动维护职业荣誉,珍视教师形象,提高师德水平。将师德修养主动融入职业发展规划,确立师德提升的明确目标。通过自学和自我完善,将师德要求内化为持久的内在信念和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将师德标准融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工作中,以此增强自身师德实践水平。推崇内省与慎独的优良传统,从细微之处体现师德,在日常生活中坚守师德,培养自律的师德习惯。

    四、任务分解

   


    师德建设是维护学校名誉和提升人才培养品质的关键任务,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深刻理解其重要性与紧迫性,进行周密规划,加强协作,构建完善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而在源头上有效防止和遏制我校出现师德不规范行为,确保我校师德建设水平的稳步提升。

    (一)组织领导

    构建一个由学校党委统一指挥、党政共同负责、学院具体执行、教师自觉自律的领导体系与运作机制,以实现师德建设的协同效应。(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设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专门机构,该机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以及各基层单位等多个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协同运作,共同构建起师德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下设专门的师德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师德建设实施办法。(主要负责部门:宣传部)

    设立基层单位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基层师德建设计划,并指定专人承担师德建设的具体事务。(责任部门包括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以及所有基层单位)

    党组织在师德建设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党员教师则在这一过程中展现了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积极承担教师职责,严格遵循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各中层党组织)

    设立师德建设资金规划,分配专项资金,确保每年用于师德教育和师德学术研究的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宣传部门、财务管理部门)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着重提升教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认识,强化教职工在理想信念、法制观念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建设”专题论坛,定期举办年度论坛,集中呈现并分享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成效。(责任单位:宣传部)

    将兰州大学的历史传承与百年来的精神教育以及师德建设紧密融合,实施“校史与师德”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引导新入职的教职工参观校史展览馆,并着重对年轻教师进行“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的教育培养。(责任单位:博物馆)

    举办新入职教职工的入职誓词仪式以及资深教师的退休庆典,将师德教育置于教师培养工作的核心位置,并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的始终,培育“师德无小事,细节彰显师德”的意识和理念。(责任单位:工会、人事部门;协作单位:各中层机构、中层工会)

    举办师德传承结对项目,旨在充分调动资深教师对年轻教师培养优良师德所发挥的传授、辅导、引领作用,并致力于提高年轻教师的职业技能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教务处)

    将师德培养纳入新入职教职工的培训计划,以及优秀师资队伍的打造,同时作为对骨干教师、学科领头人和学科领军人才的培育工作的核心内容。(责任部门:宣传部、人事部门、教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工会组织)

    搭建兰州大学的师德专家资源库,邀请师德典范、全国教育育人榜样以及优秀教师的代表走进教室,通过他们感人至深的事迹来阐述师德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责任单位: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通过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全面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师德规范的内容,广泛传播《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单位:宣传部)

    借助教师节庆祝活动和表彰优秀教师的契机,我们每年举办“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借助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事迹,大力赞扬优秀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并以此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责任部门:宣传部)

    举办“百年兰大群英谱”重大宣传活动,通过校报、网络新闻、广播电台、视频平台、官方微博及微信等校内媒体平台设立专题和专栏,弘扬对党忠诚的教育事业精神,展现教师们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以及他们潜心学术、教书育人的专注态度,勇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师德风范,充分体现了我校教师的精神气质。(责任部门:宣传部)

    通过举办培训活动、宣讲会等多种方式,我们强化了与教师职业道德相关的外事纪律教育。(责任单位: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着手编制《兰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规范》。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评估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师自我评估、学生评价、同行互评以及单位综合评估等多种手段,构建一个透明、公正、公平且便于实施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负责部门:人事处)

    设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体系。将师德培育融入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将师德评估成绩记录在师德档案内,并将其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年度绩效评估、岗位聘用、继续教育和评选优秀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部门:人事处)

    将基层单位在师德教育、宣传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评估体系,若该年度教师出现严重的师德不规范行为,其所在单位将无法被评为“优秀”。(负责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工会负责牵头,每年组织一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调研活动,活动旨在深入基层,发掘并表彰师德楷模,收集他们的先进事迹,最终形成我校师德建设的全面调研报告,这份报告将成为我校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的重要参考材料。

    构建完善的师德问题报告机制和舆情快速响应体系,以应对师德领域的突发状况,并迅速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责任部门:宣传部)

    构建网络化的师德监督系统,设立师德问题的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网络。实时关注师德信息的最新动态,迅速纠正不良的师德倾向和问题。(责任单位:师德办公室、学风建设委员会、纪委监察室)

    完善学生评价教学体系,精心设计学生评价教学问卷,逐步构建学生即时评价教学平台,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增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范、师生互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责任单位:教务处)

    制定《兰州大学外籍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强化对外籍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与培养工作。(责任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对“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奖励机制进行深入优化,确保师德表现成为评选和奖励的核心标准。具体工作由组织部、工会和教务处共同负责推进。

    认真组织“我心目中的十大优秀教师”“感恩我的恩师”等教师评价活动,把师德教育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加以重视,努力营造融洽的师生互动氛围。(责任单位: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优化教师职业道德激励机制,在相同条件下,对于师德表现优异的教师,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研究生导师选拔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过程中,将给予优先考量。(责任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强化师德规范管理,确保教师的师德表现与接受师德教育培训的成效,成为其职称晋升、荣誉评选、合同续签的关键要素,并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责任部门:人事处)

    完善师德建设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并优化《兰州大学学术规范与违规惩处措施》、《兰州大学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规程》、《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与处理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拔与管理临时办法》、《兰州大学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指导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既定条款,持续规范教学活动流程与教师学术行为,强化职业素养教育,严厉打击学术不端现象,促使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操守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念。(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应当构建完善的教师职业道德违规行为的惩罚体系。根据师德违规的严重性,依照纪律和规定,分别实施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予以记过、下调岗位级别、解除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予以开除等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应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师德建设办公室、人事部门、保卫部门)

    设立岗位双重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教师严重违背师德规范,监管不到位、拒绝报告、延迟处分或推诿隐瞒,导致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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