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服务微信:dat818 购买与出租对接

今年上海公安网安部门排查涉网主体,多起案例受处罚

3万

主题

2

回帖

1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6928
发表于 昨天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今年起,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部门对496家涉网主体进行了检查,并实施了27次行政处罚,包括发出27次警告、开出10次罚单、实施2次停业整顿以及要求4家公司限期整改,同时,还依法督促12家本市企业完成了网络备案手续。

    案例1:上海G信息有限公司作为运营方未履行网站备案职责

    近期,在浦东网安支队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上海G信息有限公司所运营的网站并未完成备案手续。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曾与一家酒店企业达成协议,接受其委托负责该网站的运营开发。作为网站的运营主体,该公司理应承担备案责任,然而,遗憾的是,这一职责并未得到履行。

    据此,浦东网安支队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涉事互联网公司实施了行政警告的处罚措施,同时要求该公司迅速完成网络备案工作。

    案例2:上海赢X商贸有限公司网站备案超期

    近期,在杨浦网安支队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上海赢X商贸有限公司所备案的网站含有违规内容,于是立即展开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因长期缺乏管理维护,其网站域名已经失效。此外,该公司还未能向公安机关提交注销该网站公安备案的申请。目前,该网站已被他人恶意注册,并用作传播违法信息。

    基于此,杨浦网络安全支队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涉事公司实施了行政警告的处罚措施,并对其网站进行了关闭和公安备案的注销。此外,还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强调其需切实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的职责,以防止类似违法乱纪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3:上海昱Q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站备案职责

    近期,在静安网安支队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上海昱Q咨询有限公司所运营的网站在上线联网后的30天内,并未完成公安备案手续。经深入调查,这一行为暴露出了一定的网络安全风险。

    据此,静安网安支队依据《计算机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即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二十三条,对涉事公司进行了行政警告的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迅速采取联网备案的整改措施。

    警方提示:

    警方披露的三个案例里,G公司误以为仅完成合同中的帮助企业搭建网站任务即可,未意识到还需自行办理网站备案;X公司在网站建成后未进行定期维护,致使违规信息得以传播;Q公司则误以为网站一旦上线便无需再行动,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这三家公司均因未能充分认识到网站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遭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在此特别提醒众多互联网企业的管理者,不论是通过他人进行网站开发还是自行进行网站的开发与运营,都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网站的实际运营主体在网站正式开通之后,需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备案,并且设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以防止因长期缺乏监管而引发网站访问异常、遭受攻击等风险,从而对企业运营、互联网环境等产生不良影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1-2025, Tencent 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    京ICP备20013102号-3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3718795856 举报邮箱:hwtx2020@163.com

GMT+8, 2025-6-4 19:08 , Processed in 0.083258 second(s), 17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