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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学院:校园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职责分工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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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技术中心位于山西科技学院,该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承担着校园网站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职责。

    宣传部承担着对学校各部门网络宣传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职责,同时负责监督学校网站分页内容的维护与更新,以及组织、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网站主页栏目的内容得到有效管理。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承担着学校网站主页及分页的技术开发与维护职责,同时负责域名的管理及备案手续,保障网络和硬件环境的稳定运行,并实施网络安全管理。

    学校各部门以及二级学院需承担本单位网站的管理、维护和升级任务,同时,它们还需参与学校网站主页栏目的策划以及内容的更新工作,并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职能划分。

    第七条,校园网站的建设与管理需严格依照“发布者负责、管理者负责、责任人负责”的原则执行。网站的安全直接责任由负责人和信息员承担,其中,网站负责人是该网站所属部门或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他们需对网站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确保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此外,还需指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网站运营工作。各机构的信息管理人员受宣传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的指导,一旦网站的管理人员或信息管理人员有所变动,必须立即向宣传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更新相关人员的信息记录。

    第八条 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的网站信息发布负责人需严谨履行职责,确保网站账号和密码的安全管理。一旦账号或密码泄露,导致校园网站管理系统遭受攻击、栏目被破坏、信息遗失等严重后果,或者因信息安全监控不力,致使网站发布不当信息,造成较大影响,此类情况将视作重大事故,严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三章 网站申请、建设与运营

    第九条 规定,校园网站主要负责信息的发布,各使用单位需确保网站各项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全面,布局设计合理,且易于使用。在内容上,应强调政治性和教育价值,努力实现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及安全性,从而保障发布内容的优质性。

    第十条 明确规定,山西科技学院校园网站在展示校名、校徽以及任何我校特有的标识、图案、图片等元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设计规范和用法。

    第十一条 规定明确,未经学校正式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山西科技学院”或“山科”等相关名称,在互联网上进行域名注册、公众号运营、企业号开设或网站创建。

    学校各类网站的建设与运用需遵循学校批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学校统一的技术规范。在网站建设之前,建设单位应主动与信息技术中心取得联系,以便获取关于网站软件框架和结构的技术指导与支持。同时,应选用学校提供或推荐的标准化站群系统规范进行建设,实现统一部署。网站域名将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分配。

    校园网络空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搭建商业性质的网站或网页。

    山西科技学院的发布用户主要面向校内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用户需依照本规定构建与维护网站,同时须接受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引导与监管。

    第十五条 规定,负责管理网站内容发布的各个部门以及二级学院,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网站应急响应计划,旨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确保能够迅速且高效地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 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网站予以关闭:

    (一)连续6个月内未更新内容的网站;

   


    (二)工作时间已结束或已完成工作使命的专题网站;

    (三)每年例行的备案活动中未更新备案的网站。

    第四章 网站信息发布

    第十七条 规定,网站内容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严禁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在引用学校信息时,网站需与学校保持信息的一致性,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明确要求,中文网站在名称、标题、正文等部分,应严格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正确使用数字和标点符号。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无错别字、异体字的出现。

    学校网站首页信息的发布需严格依照“先审查再发布、分级管理、确保内容质量”的规定,发布前需填写《山西科技学院网站主页信息发布审批表》。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四级审批制度,每篇内容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四审”:由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人进行初核,宣传部负责人进行复审,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进行三审,以及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确保稿件内容的高质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信息审核基本内容:

    (一)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二)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信息是否有利于学校或各单位本身的宣传和发展;

    (六)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八)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格式规范要求。

    为确保网站图片质量,主页信息发布时必须附带原图及封面图,以保持清晰度。申请部门及二级学院的信息员需将稿件与图片整理成文件夹,并将电子版内容复制至宣传部或通过打包方式发送至宣传部邮箱。文件或邮件的命名格式应为:部门或二级学院名称+稿件标题+日期(需注明具体年月日)。此外,还需提交稿件的纸质版以及《山西科技学院网站主页信息发布审批表》。

    第二十一条 在申请分页信息发布时,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需填写《山西科技学院网站分页信息发布审批表》,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批流程。在每篇文章正式发布之前,必须完成“三审”程序,包括部门或二级学院信息员的审核、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人的审核,以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审核。任何未经上述审核的信息,均不得在网络上进行发布。审批表各单位自行留存,宣传部定期督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为确保新闻传播的时效性,重要新闻的投稿时限通常限定在24小时之内,而一般性稿件则不得超过72小时。在工作日的下午16点之前提交的稿件,将当天进行审核并发布;若在16点之后提交,则需次日审核并发布。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宣传部取得联系。

    第五章 网站维护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并确保各类网站在后期得以有效维护和及时更新。

    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时效性,相关部门与二级学院需切实提升对信息资源及信息员的监管力度,同时,要迅速进行信息的搜集、分类、编排工作,并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第六章 网站安全

    信息技术中心需对校园网站实施持续监控,以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应定期组织全校性的网页安全评估,对发现的问题页面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为确保网站各环节管理责任的落实,必须制定相应的网站管理应急计划。一旦网站出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应迅速启动应急计划,并向上级信息技术中心汇报处理情况。针对那些由于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引发的网站安全事件,学校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涉事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学校各级各类网站出现异常状况的可能性,信息技术中心会不定期地举办网站管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活动。这样的活动旨在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对网站规范化管理的认识,并提升他们在网站规范化操作方面的技能。同时,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都应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工作会议和培训,以此来不断提升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网站管理人员需妥善保存后台的用户名及密码等关键信息,并确保每月更新密码。严禁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他人,亦不得擅自允许他人登录后台或执行信息发布操作。一旦人员变动,应立即更新账号密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山西科技学院网站主页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2:山西科技学院网站分页信息发布审批表

    中共山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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