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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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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7 14: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强化地方智库人才团队构建,全面助力武汉特色现代化进程,依照武汉市事业单位特定招聘员工的规定,武汉市社会科学院计划向社会公开招募3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市社科院荣登“国家核心智库”名录,并在城市社科院中名列前茅。自建院40载,该院成功主持了16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7项国际合作项目,荣获中宣部及省市“五个一工程奖”超过10次,以及省市优秀社科成果奖150余次。《学习与实践》院刊已连续11年被收录为CSSCI来源期刊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位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类期刊之先;《武汉社会科学》则是武汉地区武汉问题研究的权威性刊物。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致力于服务大武汉的复兴与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将科研目标定位在文史哲经的融合,追求城市人文、科学、工程和治理的相互贯通,致力于推动城市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同步进步。该机构着力打造一个枢纽型的新型智库,构建了理论研究、实践服务、政策参谋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专注于新兴学科领域,为新发展提供智囊支持,为新型治理贡献力量。

    二、招聘计划

    全国范围内招聘3名专注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和任职条件详阅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坚定支持我国宪法,全力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体系,恪守法律法规。在思想政治方面表现优秀,道德品行端正,整体表现良好。

    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位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对于来自海外的博士学位,必须经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认证。

    应届博士学历获得者,年龄需在35岁或以下;若是副高级职称持有者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则不得超过40岁;至于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其年龄限制为45岁或以下(具体年龄计算标准为:35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1月1日之后,40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82年1月1日之后,45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77年1月1日之后)。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报考者在过去五年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A类条件中的至少一项,或者B类条件中的两项。

    A类:

    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也视为符合要求),需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期刊或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一篇论文(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成果将进行单独评估)。

    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条件等同),其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有1篇被《新华文摘》所转载,且转载内容字数需达到或超过1000字。

    A3.担任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立项或结项证明作为依据。

    A4.该项科研成果得到了国家及省级领导人的积极评价,并收到了1份以批示作者名义签署的肯定性意见。

    A5.该主持的科研成就荣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级优秀调研成果奖、湖北地区发展研究奖以及国家级学会颁发的奖项(一等奖或以上,依据证书上标注的作者姓名来确定)。

    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亦视为符合要求),需在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上公开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B类:

    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视同符合要求),需在CSSCI核心期刊(不包括扩展版)或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在国际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将单独进行审核。

    作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亦视为符合要求),其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知名期刊所转载,且转载内容字数需达到1000字以上。

    独立完成或与他人合作(成员在2至3人之间)需在省级或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一部学术专著。

    承担由导师领航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项,需凭加盖公章的立项或结项证明为凭据。

    该科研成果得到了国家领导人以及省部级领导的积极认可,并分别给予了1项肯定性批示,批示的作者姓名已明确标注。

    参与的科研成果荣获省级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级优秀调研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以及国家级学会颁发的奖项一项(该奖项为二等奖或以上,具体以证书上标注的作者姓名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正处在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程序中的人员,还有那些正处于处分期间或是尚未完成处分影响期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选拔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若被判定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并且该记录已被存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该记录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个人,还有在学习或工作过程中因学术诚信问题而受到通报或更高级别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应聘者需在2023年5月18日至6月6日期间,将个人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注意,资料需以压缩包形式提交,且文件名须包含“应聘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

    联系人:田烨砚 赵光波;电 话:

    报名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属于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请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副本,以及高级职称证书的扫描副本;对于国内学历,还需出示学信网提供的查询结果。

    请提供身份证的正反面以及2寸规格的无冠照片,后续所提交的照片需与此保持一致,若不符合规定,审核将无法通过。

    请参阅《武汉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特定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科研成果登记表》需包含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概览,其中所有记录的科研成果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对于可在网络平台上查到的成果,请提供相应的查询链接。详情请参考附件3。

    6.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

    报名期限过后,若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完整或未达标准,将无法通过资格预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务必保证真实和有效。若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晋级和被录用的资格。

    审查通过报名者资格及业绩标准者,将进入考核阶段。负责人员将在接到报名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报名者通报审查结果。

    (二)考核环节

    1.考核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环节仅包含一道题目。考生需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视角或方法,对题目所提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建议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每位考生的作答时间限定为90分钟。笔试成绩将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

    依据应聘者参加同一岗位笔试的得分高低顺序,依照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1比5的比例来挑选面试候选人。若笔试成绩第五名的考生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形,则所有并列第五名的考生都将获得面试资格。另外,如果岗位的招聘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比5,那么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将获得面试机会。

    面试过程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总时长设定为30分钟(应聘者有15分钟的时间进行准备,实际作答时间为15分钟)。在面试中,将全面评估应聘者的逻辑推理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科研业绩等多个维度。面试结果将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评分。

    考生综合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折算后合并。在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时,依据各岗位招聘名额,依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选取。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者晋级;若面试成绩亦相同,将由考官集体讨论决定,最终选出1名考生晋级下一阶段。

    只有当应聘者的综合成绩达到80分或更高时,他们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如果该岗位的所有应聘者综合成绩均未达到规定的分数线,那么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核活动计划在2023年6月中旬的某个适当时机展开,届时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将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具体的日期、举办地点以及相关要求。

    公告中提到,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对那些满足报名资格及业绩要求的求职者进行信息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需在规定的市级或以上级别三甲医院内进行,且体检的规范与流程将严格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时的体检规范与措施进行。体检通过者将进入考核环节,该考核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面审视报考者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能力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和诚信状况,同时验证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相关要求,以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者,将依照应聘该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依据综合评定分数、体检与考察成绩,经过招聘单位的深入研究和讨论,最终确定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该名单已公布于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的官方网站上。

    公示期持续7天。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若有人放弃或失去聘用资格,将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果不会影响聘用的人员,需依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的相关规定,依次完成就业报到手续、岗位认定登记手续、落实编制手续以及工资兑现手续等。

    若拟聘人员未能按时完成学业或未获得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此外,若拟聘人员无合理理由在接到聘用通知后20日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也将丧失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若已同其他组织订立了劳动(聘用)协议,需在本人与该组织终止协议之后,方能进行相应的聘用程序办理。

    对于拟聘用的员工,需依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确定试用期限。试用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若考核未达标,则将终止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需遵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待遇将参照同等级别进行预评定。待晋升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后,再依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等级和晋升。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应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

    七、政策咨询电话

    027-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政治处(组织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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