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好像等了很久很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之后才被酒店通知来了警察,是两位警察,一位男性,一位女性,他们穿着黑色警服,脚蹬军靴,还佩戴着枪支。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阿 sir 啊,可是当时的我完全没有心思去仔细观察他们……我当时应该是呆若木鸡的吧。在同伴的陪同下,我录了口供,描绘了事发的时间、地点和经过,还被要求做笔录。
阿sir挺和善的,像极了…噢,对,疯狂动物城里的闪电!
阿 sir 录入完资料后,有另外两位警察叔叔带着去事发地点及其周边巡逻了一圈,在街道上没看到一个人影,这时我开始意识到,依靠阿 sir 找回护照,似乎是不太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