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出让 P2018-01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平土置地公告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平凉市人民政府、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8-01号。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包裹号码
地块位置
规划
使用
土地面积(亩)
建筑学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转让期限(年)
投标保证金(万元)
P2018-01
泾河大道以南、临泾路以北、甘沟河以西
居住
土地
30.97
≤25%
≤2.8
≥30%
70
60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投标。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投标。
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通知》(国国资发34号)规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约土地的承包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竞买人必须在签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后6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加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6、本次拍卖的详细信息及具体要求请参见拍卖文件。本次拍卖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29日00:00:00至2018年3月6日12:00:00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并免费下载并获取转让文件(首次参与竞拍,须在平凉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具体登录方法请参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7、申请人须于2018年2月26日至3月6日(节假日除外)到平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须携带企业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审查。
8、投标人须提供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检察院的函件(原件)。
9、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2:00。经审核,申请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于2018年3月6日12:00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2018 年 3 月 6 日。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18年3月6日(星期二)15时30分在平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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