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起!注册监理工程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方式调整通知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通告,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对监理企业认证和信息变更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企业认证及关键资料更新事宜,无需递交给省级管理机构,书面文件不必呈报
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的企业用户入口迁移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企业用户必须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上完成法人注册、登录以及补充个人资料,这样才能够处理注册相关事宜。如果企业的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现了变化,需要依照系统上的指引来修改企业的重要信息。详细步骤请参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法人登录指南”。
二、企业重要信息(企业名称)修改后注册证书补登更名贴业务
(一)所需材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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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所有需补登更名贴的注册证书原件;
快递单据,包括EMS或顺丰的纸质或电子凭证,需用于寄回更新姓名后的注册证明文件。若选择顺丰快递单据,必须附带盖有公司公章的说明文件,且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公司自行负责。为确保注册证明文件准确送达,请务必按照聘用公司的官方注册地址填写,如果注册地址发生变动,应附上新的营业执照或地址变更的官方核准文件。如果提供的地址并非公司登记的地点,机构方面不会寄送注册凭证,寄回的回执必须填上接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要保证电话可以接通。
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手续时,若登记的从业人员不足二十名,须将全部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同时寄送;若登记的从业人员超过二十名,则允许分两次完成办理,不过必须在相关说明中清楚标明分组的次序。
(二)办理要求
快递外包装上必须清楚标明“监理工程师注册资质变更登记贴”等字样。
寄送地点在广州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注册管理科5号窗口。
3.联系电话:。
收件处理完毕,中心已收到公司补充提交的更名申请材料,待手续完成后,将依照公司提供的回邮信息,把人员资质证明寄送给公司。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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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键资料变更手续,特别是名称调整,办妥之后,方可申请领用执照更新换贴。切不可在关键资料变更手续未办结时,就寄送执照至本机构,以免执照出现遗失情况。若因此导致执照遗失,相关责任需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公司寄送文件时,务必记录经办人的联络方式,确保该方式时刻有效,以免耽误工作流程的推进。
三、其他
从本通告公布开始,先前发布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信〔2023〕15号)即刻失效。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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