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分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启动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东仁社发25号)文件精神,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为原则,结合全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服务经济发展,规划建设一批2024年择优设立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申报工作。一、申请条件
固安市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或者大学以及本市其他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分校:
(一)依法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或者注册的培训资质。
(三)具备开展实训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和教学资质。场地租赁的,申请时剩余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含3年)。
(四)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五)能够开展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需要、有规范教学文件的培训项目(工种)。
二、申请要求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并愿意申请建设分基地的相关单位,请将《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申请表》及相应附件书面(加盖公章)提交至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 ,并发送另一份电子文本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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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6月30日。
(三)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申请表》。
2、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市培训资质证明:未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申请单位须根据单位性质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其他政府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培训资格。
4、场地证明文件(场地权属、面积等)。
5、管理人员、教学人员、专家团队、服务团队材料:聘用合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管理体系:财务、师资、学生、实训、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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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期间,各申请单位须按照《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准备,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至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中心经审核确认。
(二)申报单位必须诚信申报,并保证申报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范围。
(四)《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申请表》及其附件所需材料,是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评审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栏目及栏目标题应如实、完整填写,不得留空。
(五)《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申请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印制或印制。尺寸为A4纸,竖装,左边装订边,宽度25毫米,正文不小于宋五号。附件目录 附件的页码和放置顺序应与目录一致。申请表、附录目录及附件应合并成册。
附录:
1.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建设管理办法》.pdf
2.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培训分基地申请表.doc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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