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票怎样做票务代理
↑点击上方“税月伴你行”,天天有收获!火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飞机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汽车票也可以抵扣增值税了。具体该如何操作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最全的申报计算方法,以后大家按照这个来就肯定不会出错啦!
疫情过后,各大旅客运输公司分别推出了随心飞、随心乘、随心游等产品。然而,到了需要报销的时候,你们随意了,我却要面临烦恼和困扰了。
哪些能抵扣、怎么抵扣、怎么申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盘点一下!
旅客运输抵扣凭证种类大全
抵扣凭证种类
进项税额抵扣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票面金额÷(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票面金额÷(1+3%)×3%
旅客运输抵扣计算及申报大全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里进行抵扣的。
滴滴专车将来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醒开电子普票发票也可以抵扣,具体详见第 2 条;神州专车将来也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提醒开电子普票发票同样可以抵扣,详见第 2 条。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情况是,若开票日期是 2019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地铁电子票
滴滴打车票
如果取得的是充值的“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那么发票上没有税额。因为发票上没有税额,所以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未来的趋势是,会有很多旅客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为了便于大家进行抵扣,需要进行抵扣程序的勾选确认。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要在开具之日起 360 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然后在该平台上查询并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4)发票抬头必须是单位的抬头(即使不要勾选确认的话)
(5)总局12366答疑: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取得了旅行社或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所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这些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且是依 6%税率开具的。那么,此类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呢?
纳税人取得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此发票是按 6%税率开具的。这表明纳税人购进的是“现代服务 - 商务辅助服务”。同时,这也意味着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所以,不能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六条中关于其他票据计算抵扣的特殊规定。现行进项税抵扣规定下,纳税人取得上述电子普通发票,是不可以将其作为抵扣凭证的。“经纪代理服务”既不属于通行费,也不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所以不能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来当作抵扣凭证。
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若取得电子发票。若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客运输”且税率栏是 9%或 3%,那么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若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或者税率栏是 6%,就不属于旅客运输,也就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向旅行社或网上订票平台订购机票,获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这张发票上,其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税率栏要么是 6%,要么是***,且为差额征税发票。这类发票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范畴,也不是合规的抵扣凭证,所以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依然可以凭借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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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其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航空旅客运输的进项税额是这样计算的:先将票价与燃油附加费相加,然后用这个和除以(1 + 9%),最后再乘以 9%。
提醒: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2)登机牌不行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要去查询真伪。在实务中,有很多机票代理机构会使用假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例如,价格为 800 元的机票,他们为了多收钱,会给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显示价格为 1800 元。因此,一定要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首页中部“电子客票验真”)
(4)客票上的字母含义:
CNY即人民币
CN代表"民航发展基金"
YQ代表"燃油附加费"。
(5)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单独复印一张,将其与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则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的后面。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时,进项税额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2)不含退票费
(3)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单独复印一张,将其与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则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的后面。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为票面金额除以(1 加 3%)再乘以 3%;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是票面金额除以(1 加 3%)后乘以 3%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从政策的字面意思来看,客票上必须要将旅客身份信息注明出来,要是没有注明的话就不能进行抵扣。具体的情况大家需要关注后续的政策补丁或者总局所给出的口径。
(3)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单独复印一张,将其与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进行装订。同时,把原件当作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的后面。
纳税申报表填报要求
1.申报专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若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按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需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 1 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应栏次中。
将这些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 8b 栏“其他”中进行申报抵扣。
2.统计申报
纳税人申报的旅客运输服务,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附列资料(二)》第 10 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进行统计;若取得其他扣除凭证,同样要在该栏次进行统计。并且,该栏次数据不会汇总至第 12 栏次“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中。
《附列资料(二)》第 10 栏是“(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此栏反映按规定在本期购进了旅客运输服务,并且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以及按规定计算出来的税额。
本栏次包含第 1 栏中依据规定在本期可以进行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包含第 4 栏中按照规定在本期能够进行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案例解析
https://img2.baidu.com/it/u=1613612738,1748918698&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639
某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情况,都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2019 年 4 月获得了客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明确标注了不含税金额为 1000 元,增值税税额是 90 元。将其进行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90 元。
2019 年 4 月获取了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此发票上明确标注了不含税金额为 2000 元,增值税税额是 180 元。凭借该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180 元。
2019 年 4 月获取了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就是公交卡充值发票。该发票上明确标注了不含税金额为 2000 元,税率栏显示“不征税”,增值税税额为 0 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是 0 元。
2019 年 4 月获得了航空客票行程单。此行程单上标明票价为 5000 元,燃油附加费是 0 元,机场建设费为 20 元,总金额是 5200 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5000÷(1+9%)×9%=412.84 元。需注意,机场建设费不能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
2019 年 4 月获得了一张高铁票,这张票上明确标注了金额为 3000 元,通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3000 除以(1 加 9%)再乘以 9%,结果是 247.71 元;
2019 年 4 月获得了客运大巴的发票。该发票注明金额为 2000 元。其中有 800 元的客运大巴发票未包含旅客身份信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0 - 800)÷(1 + 3%)×3%,其结果是 34.95 元。
申报表填写
申报:可抵扣的客运服务进项税按照填表分类,可分为2类:
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不含税金额为 1000 元,能够抵扣的进项税是 90 元。
取得以下几种扣税凭证: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有航空客票行程单;以及高铁票;另外还有客运大巴的发票。
首先计算 5000 除以(1 + 9%)的值,然后计算 3000 除以(1 + 9%)的值,接着计算(2000 - 800)除以(1 + 3%)的值,最后将 2000 与前面计算出的值相加,结果为 10504.50 元。即不含税金额 = 2000 + 5000÷(1 + 9%)+ 3000÷(1 + 9%)+(2000 - 800)÷(1 + 3%)= 10504.50 元。
可抵扣进项税为 180 元,可抵扣进项税为 412.84 元,可抵扣进项税为 247.71 元,可抵扣进项税为 34.95 元,这些可抵扣进项税相加,结果为 875.50 元。
《附列资料(二)》填报(不考虑其他情况)
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的情形: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用于以下情况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二是免征增值税项目;三是集体福利;四是个人消费。
购进的是非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这种情况下,其进项税额是不能够从销项税额当中进行抵扣的。
旅客运输不能抵扣的五大陷阱
陷阱一:您的扣税凭证没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都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并且纳税人手写是无效的。
陷阱二:纳税人从其他公司邀请的讲课专家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此情况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其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能够抵扣其进项税额。而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被纳入抵扣范围。
陷阱三:您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为国际运输服务
能够参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范围是国内旅客运输。国际及港澳台旅客运输服务不在参与抵扣的范围内。
如果取得的是“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那么发票上没有税额,税额处显示为***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税额的话,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有发票带有税额和税率的,才可以进行抵扣。
您企业取得的旅客运输凭证存在以下情形:给员工提供集体福利、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服务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
避雷点在于,只有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国内旅客运输票据才能够抵扣。那些专门用于福利、招待、免税项目活动的出差票据,不可以计算抵扣。所以,上述这些情况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倘若您已经进行了抵扣,那就需要及时做进项转出。
3个细节
在做旅客运输进项抵扣时,这3个细节一定要注意!
2019 年 4 月 1 日开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其进项税额能够从销项税额里进行抵扣。
注意: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目前暂允许以下几种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一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二是铁路车票;三是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以外。
有些票据不会打印旅客身份信息,例如出租车发票以及客运定额发票等。依据政策规定,这些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在当下是暂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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